《中华时报》工作人员、维护好本报的良好形象,切实加强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本报工作人员在开展文化交流、采编宣传等工作时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报社各项规章制度。
1、拥护中国共产党、工作人员不准从事颠覆政府和反党、反人民及煽动分裂国家的言行。
二、本报工作人员,不准利用报社人员的身份、进行违规违法敲诈勒索等行为,如有违法犯罪者,立即报警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三、本报工作人员持有《中华时报》证件,所有工作人员以中华时报官网(人员查询)为准。
《中华时报编委会》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