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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法治工作机构的功能与定位 ——以南京大学依法治校工作实践为例

[日期:2022-10-22]   来源:中华时报官网  阅读: 51386  [字体: ]
      中华时报官网讯:作者简介:骆威,1982年生,江苏南京人,法学博士,南京大学审计处处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兼),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法律史学和经济法学研究。

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由党的十五大提出确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又进行了补充完善。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并将它作为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党的十九大后,为加强依法治国战略的统一领导,中央成立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高等教育领域最核心、最本质的要求就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教具体到高等学校层面就是高校依法治校。高校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依法治国在高等教育中的具体实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以法治精神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实现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高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必由之路。”[1]然而,从高校依法治校实践看,近年来虽取得了一些显著的进展与成绩,但总体上与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总体目标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近年来,南京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努力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效防范和处置法律风险,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一、坚持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校内各主体的作用

当前,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是各高校的共识,其中部分高校也先后成立了法治工作机构,探索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建设模式。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的要求,“学校应当有专门机构负责法治工作,有条件的可以独立设置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作为学校的管理部门,统筹行使相应职权”,据此,绝大多数的部属高校都设置了法治工作机构。但是,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不是法治工作机构一家的事情,需要充分发挥校内各主体的作用。

(一)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南京大学于2018年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主任的依法治校工作委员会,定期研究依法治校重要工作。制定颁布了《南京大学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意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成立独立的正处级法治工作部门(法制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配备4名具备法律专业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每年根据业务需要保障充足的依法治校专项经费。(二)健全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机构的职能,2019年,由法治工作机构牵头修订《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南京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积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和共青团在学校各类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凡涉及师生重大权益的规章制度和决策事项,须征求师生代表意见。依法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众团体、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同志等通报学校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梳理和完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是法治工作机构的重要职责。与教育法律法规不同,“高校的章程和校内规章制度是大学内部治理的管理规范,仅对特定主体具有约束力,依靠大学权利保障实施,其强制力程度、约束措施也与前者存在较大区别。”[2]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既可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又可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率,为学校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一)全面贯彻落实《南京大学章程》。南京大学依据章程统一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管理职能、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形成自上而下自觉遵守章程、落实章程,依法、依章程办事的良好局面。2019年,学校法治工作机构牵头修订《南京大学章程》,使章程与新出台的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中央关于高等教育重要文件的精神保持一致,经教育部核准后正式发布施行。(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2019年,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南京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详细规定校级规章制度制定的起草、审查、公布和解释、修订及废止的程序,明确了各类校级规章制度提交学校决策会议审议之前必须经过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充分履行管理职能,于2020年正式上线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平台,确保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完整、内容正确、有效实施、查询便捷。(三)进一步完善校内制度体系。依据章程,南京大学在干部选拔、教学科研和学术道德、招生考试和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国际化办学、基础建设、财务审计、后勤服务等各领域,制定了较为全面的规章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了以《南京大学章程》为统领,各类章程、规划和管理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制度体系。法治工作机构作为学校规章制度的统筹管理部门,确保各类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法性与规范性。

三、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管理的体制机制

高校法治工作机构应当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对学校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意见,组织法律专家对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发挥“智囊团”作用,同时协助完善校内监督追责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决策全过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一)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要求,法治工作机构适时修订包括《南京大学书记校长专题办公会议制度》《南京大学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在内的各项议事规则,健全校内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明确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办事、权责统一、相互配合、科学决策。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学校决策会议,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二)完善校内监督及追责机制。法治工作机构配合学校纪律委员会、巡查办公室等部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党风廉洁建设检查考核机制,扩大师生员工有序参与民主监督的范围和途径,保证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构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民主监督相结合的系统的校内监督体系。(三)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重点推进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招生情况、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处理信息公开申请须经法治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完善例行发布、应急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机制,利用各类平台做好教育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教职员工关切的热点问题。

四、健全风险控制、纠纷解决和权利保障机制

近年来,因合同纠纷、校园安全事故、教职工和学生维权等产生的法律纠纷一直呈上升趋势,如何通过法治化的方式来保障高校管理体制的有效运转,其中依法治理是核心与关键。“依法治校强调依法规范高校自身之管理行为,依法处理高校与其他相关主体的社会关系,依靠法律来维护高校自主办学之合法权利。”[3]这就要求高校不断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和学生权利保障体系。

(一)健全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机制。2018年,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南京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由法治工作机构作为学校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合同的订立、审批、履行、纠纷处理、备案归档等一系列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单位在合同管理和纠纷处理方面的权责,通过指导各单位制定合同格式文本,规范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纠纷的跟踪督办,诉讼的法律支撑和决策的法律咨询等方式,形成事前防范、事中跟踪、事后完善的法律事务管理方式。目前学校已经正式立项推进合同审核信息化平台建设。(二)建立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学校以国家五部委《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为政策依据,于2020年正式成立南京大学安全事故处理委员会,下设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三个工作组,并发文明确了各工作组的职责及处理程序。法治工作机构作为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为安全事故处理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三)完善教职工和学生权利保障体系。以立德树人为导向,逐步完善并有效落实教职工聘用、职务评聘、教育培训、奖惩考核等方面的制度规范,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学校正式成立南京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法治工作机构作为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全程参与申诉处理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五、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以注册商标为核心的相关学校标识,包括校名、校标、校训、标志建筑物等,是学校历代师生共同创造的品牌和财富,是学校专属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也是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学校法治工作机构应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学校校名校誉不受侵犯,积极提升学校商标品牌的保障力度和国际化办学形象,同时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打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

(一)进一步提升商标品牌和国际化办学形象。南京大学持续致力于构建体系化、全方位的无形资产保护制度,2019-2020年期间,法治工作机构共计为学校新注册国内有效商标258件,并为“南京大学(文字+图形)”和“NANJING UNIVERSITY”两个商标申请注册为马德里成员国国际商标,防止不法分子在海外恶意抢注或仿冒学校商标,有效提升了学校商标品牌维护和国际化办学形象。(二)全面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形成机制并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尊重师生合法权益的理念。通过将法治教育纳入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教职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三)打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法治工作机构通过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法律风险防范”“知识产权侵权法律风险防范”等系列讲座,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法律原则和知识,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等理念,渗透到全校师生的行为规则和日常教学要求当中。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教育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各个高校都在积极探索符合本校特色的依法治校发展路径。而依法治校的实质,就是“让权力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既要切实尊重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又要对权力加以规范、制约和监督,坚决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防止权力被滥用。”[4]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以法治精神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由之路。

审核:张宝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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