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经历了2016“史上最强旅游秩序整治风暴”后,一场更大规模的旅游市场“监管革命”即将到来。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正在福建厦门召开的2017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研讨班上获悉,今年,国家旅游局在继续深化导游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将趁热打铁、再祭重拳,连续推出:启动旅行社体制改革、建立旅游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集中摘牌一批不达标星级饭店等十大改革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当前在线旅游平台投诉多发的情况,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晓峰在讲话中透露,国家旅游局正在研究出台在线旅游监管办法,推动OTA(在线旅行社)实施旅游投诉先行赔付机制。
旅游监管“1+3”模式遍地开花
2016年2月,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5号文),首次提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这对我国旅游市场监管来说,堪称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对此,王晓峰指出,这是“国务院首次在一个文件里厘清了12个部门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综合监管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统筹协调职能。
去年2月,国家旅游局正式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
一年下来,这项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成效几何?在今天的会议上,王晓峰在对此进行总结时给予了高度肯定。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份、155个设区市、188个县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立旅游警察机构87家,旅游工商分局机构43家,旅游巡回法庭机构118家。
王晓峰指出,各地顺应全域旅游战略的发展要求,综合公安、工商、审判、调解等职能,把这些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推动行业执法、治安处罚、刑事执法和司法调解在旅游市场治理中的有效统一。“1+3”模式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三亚作为我国首支旅游警察的“诞生地”,充分发挥“1+3”模式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特殊作用,一年多来办理涉旅刑事案件3宗,刑事拘留10人,办理涉旅治安案件256起,行政拘留285人,与两年前相比,三亚旅游市场秩序发生了深刻变化,创造了新形势下旅游市场治理的新经验,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在此背景下,效果也是立竿见影。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收到旅游投诉18945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99.4%;与2015年相比,2016年全国旅游投诉总量下降了23%,结案率提高了4%,同时平均结案时间有所降低。
王晓峰指出,在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各种负面报道明显减少。比如当天正式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游旅游文明形象全球调查就显示,有半数境外受访者表示近年来中国游客文明形象大有改善。
鼓励三方平台建旅行社诚信档案 在201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提出建设世界旅游强国“三步走”战略,即我国旅游业2015年至2040年的发展目标与路径。
王晓峰强调,2017年是实施“三步走”战略的开局之年,全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要围绕“四个统筹”重点抓好十项工作,即:统筹抓好“资质监管、行为监管与信用监管”三种监管方式,统筹抓好“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游客自觉”四种力量,统筹抓好“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两种经营主体的有效监管,统筹抓好“境内游与出境游”两大文明形象与市场秩序的规范建设。